位于华北平原西侧的太行山,作为京津地区的重要天然屏障,其绿化工程具有深远的工程意义。它不仅承担着抵御西北寒潮的任务,还接纳东南暖湿气流,是海河水系的源头,黄河中下游部分支流的上游。然而,太行山的森林覆盖率低,水土流失问题严重,旱涝洪雹冻等灾害频发,生态环境亟待改善,区域经济发展也受到制约。
森林覆盖率低,水土流失严重,旱、涝、洪、雹、冻等自然灾害频繁,生态环境恶化,经济发展落后。建设太行山绿化工程,不仅具有改善当地生态环境,促进经济发展,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本地效应,而且具有重要的“外部”效果,对于根治海河,减少京津及华北平原的自然灾害,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。
在太行山绿化工程的宏伟计划中,其总建设规模达到了惊人的4553万亩。这个大规模的项目包括了多个区域的绿化工作,旨在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。漳河上游水源涵养林区是其中的重要一环,规划的任务量为906万亩。
太行山区山高坡陡,岩石裸露,植被稀少,水土流失严重,当地经济落后,人民生活贫困,每当暴雨集中,给下游平原地区造成洪涝灾害。 太行山绿化工程的总体规划是在1986一2000年间新增绿化面积396万公顷,其中造林育林面积329万公顷,占84%;种草育草68万公顷,占16%。
河北省环京津区域环绕京津,地理位置十分重要,坝上地区、燕山、太行山是大北京地区水源的主要发源地,是京津及华北平原的主要生态屏障。但由于历史的原因,造成大面积的林地、荒坡地、草地被开垦,出现了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增加、北京城区连日雾霾、土地沙漠化、水土流失、地表水污染等生态问题。
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,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。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9部、自然资源保护法律15部。
国家还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,依法处理多起违法行为。 中国实行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,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,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。
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始于1979年,这是我国历史上首个针对环境保护的专项法律。 随着经济建设的加速,环境问题日益突出,1979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(试行)》应运而生,它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正式步入法制化阶段。
1、机构职责 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。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、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。制定部门规章、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。组织开展森林资源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、湿地和荒漠的调查、动态监测和评估,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。
2、林业局是国家和省、市、县等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,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、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。
3、林业局主要工作的职能为:(一)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。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参与起草相关制度、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。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、动态监测和评估,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。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。
4、林业局的职责是: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、政策,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。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;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。
5、毕节市林业局的核心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首先,林业局负责全地区的林业管理和生态建设监管,执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,制定并监督实施地方性林业政策和规程。其职责包括对森林、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调查、监测和评估,推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。
太行山绿化工程的总体规划是在1986一2000年间新增绿化面积396万公顷,其中造林育林面积329万公顷,占84%;种草育草68万公顷,占16%。
太行山绿化工程是在太行山石质山区营造水源涵养林、水土保持林,发展果木经济林,通过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,以提高山区的水土保持能力,并兼有较好的经济效益。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山西、河北、河南、北京4省市的110个县,总面积1200万公顷。
省太行山山区属太行山系南麓和东坡。由一条西南突出的弧形山脉和东部低山丘陵组成。总面积1457万亩,占太行山系的2%,涉及安阳、鹤壁、焦作、新乡4个市共19个县(市、区)。
太行山是中国东部的一条重要地理界线。东部的华北平原是落叶阔叶林地带,西侧的黄土高原是森林草原地带和干草原地带,两侧的植被、土壤垂直带特征也存在明显差异。太行山脉多东西向横谷,自古就是交通要道,商旅通衢。古时有著名的“太行八陉”。